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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贵州省委监督委员会2016年工作安排
作者:民建贵州省委监督委员会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7-20 10:01:46  文章录入:曹冰玉  责任编辑:曹冰玉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去年,中共中央召开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并颁布《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为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非常有利的条件。11月,中共中央召开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共贵州省委召开的十一届六次全会分别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制定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为今后一个时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学习贯彻中央两次会议精神及中共贵州省委十一届六次会议精神,是本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会内监督工作要适应形势任务变化,围绕本会大局,着眼增进政治共识,更加注重开拓创新,更加注重健全机制,更加注重提高实效,把会内监督不断引向深入。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重视教育,加强宣传,进一步提高对会内监督的思想认识。

1.开展会内监督工作要坚持教育与监督并举、重在预防的方针。教育是会内监督的一个重要方面,既要坚持日常的思想教育引导工作,又要及时结合国家大局、结合本会大事进行主题教育、专题教育,与时俱进,不断强化会内监督意识,夯实会内监督思想基础。

2.监委会委员要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开展会内监督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真正关心会内监督工作;

3.引导广大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正确认识和把握会内监督的性质和重点。会内监督是民主党派的内部监督,重点是对会内各级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的监督;重点在对遵守会章、政治准则和各项制度的监督,促进履职尽责。要引导会员正确看待参政党会内监督和执政党党内监督的特点,准确把握会内监督的内涵和外延,更好地推动监督工作的开展。

4.逐步建立多种方式并用的信息公开体系,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在民建贵州省委网站开辟监委会栏目和建立微信群。

(二)严肃纪律,为各级组织顺利完成换届工作保驾护航。  

2016年下半年到2017年, 民建市(州)委员会和民建省委将先后进行换届。这是本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搞好新一轮换届,对于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促进会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监督委员会要在省委会的领导下做好组织换届的监督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高度重视,提前部署,全程参与,严格遵守会章、《监督条例(试行)》,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发挥监督实效,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要密切关注思想动态,对换届过程中出现的带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予以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及时跟进;监委会委员要按照分工参加组织换届大会,采取多种方式,化解矛盾,统一思想;对出现的影响换届工作的问题,及时与地方组织和有关方面沟通研究,并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妥善予以解决;要努力发挥会内监督的保障作用,为市(州)级组织顺利完成换届工作保驾护航。

(三) 深入学习,扎实推动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开展会内监督工作以来,根据民建中央《会内监督条例(试行)》为核心,先后制定了《中国民主建国会贵州省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国民主建国会贵州省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制度》、《民建贵州省委委员履职管理暂行办法》等十余项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规章。为进一步推动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拟对有关制度进行修改完善,根据民建中央制定的《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监督委员会关于对会内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制定我省的实施意见。

按分工认真积极主动参加民建省委、地方组织领导班子的谈心会、述职述廉、全委会、常委会及重大事项的报告会。检查省及地方组织领导班子履职情况、制度的落实情况,并对委员履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四)努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会内监督工作新方法,切实发挥监委会的作用。

探索在市州委员会建立监委会的可行性,开展前期调研准备工作。围绕如何做好民建(民主党派)监督委员会工作完成一篇理论调研课题。

(五)做好会员的来信来访工作,切实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会的组织和会员权益的问题,增强会的凝聚力与向心力。

(六)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省外学习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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