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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贵州省委机关各处室职能

民建贵州省委机关各处室职能

一、办公室:

(一)职能:参与政务,管理事务,搞好服务。

(二)职责:

1.负责民建贵州省委全委会、常委会、主委会及其它有关会议、活动的准备、重要文件报告的起草等会务工作;

2.负责机关文件收发、秘书、机要、文印、档案、通讯联络等工作;

3.负责机关行政管理、人事、工资、财务、车辆、财产管理等工作;

4.负责机关考勤、目标管理、综合协调、计划生育、医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环境卫生及联系离退休人员等工作;

5.完成与本处室有关的文件、文稿的起草;

6.协助省委会领导对重要工作进行督办,并办理省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组织处:

 (一)职能:按照本会章程做好组织工作。

 (二)职责:

1.贯彻执行民建中央制定的组织路线,制定组织工作计划,严格掌握组织发展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和有关规定,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及组织建设的调研工作;

2.做好本会成员档案、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

3.按时编报组织报表,加强同本会成员的联系,做好本会成员的来信来访工作;

4.总结、交流组织工作方面的经验,指导、加强各级组织的组织建设,培养和考察后备干部队伍;

5.完成与本处室有关的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

6.办理省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宣传处:

 (一)职能: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和引导本会成员,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思想建设,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职责:

1.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民建中央的指示和要求,负责会内外的宣传工作,制定宣传工作计划,组织、推动、检查各级组织的宣传工作,搞好思想建设的调研工作;

2.总结、交流宣传工作方面的经验,指导、推动各级组织的思想建设;

3.负责省委会刊物、信息简报、网站、学习资料等的编辑、印发,党派史料的征集整理和党建理论研究工作等;

4.组织机关政治学习,掌握本会成员的思想态势,做好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5.完成与本处室有关的文件、文稿的起草;

6.办理省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调研处:

  (一)职能:负责参政议政日常工作。

  (二)职责:

1.围绕中共贵州省委、省政府的中心任务和民建中央的部署以及省委会确定的调研课题,制定调研工作计划、调研方案,搞好调研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服务,提出调研报告,负责省委会提案工作以及社情民意编报等工作;

2.负责与中共贵州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参政议政等方面工作的对口联系、服务工作;

3.负责与本会成员中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和特约人员等的联系工作;

4.完成与本处室有关的文件、文稿的起草;

5.办理省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社会服务处:

(一)职能:贯彻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工作方针,调动本会成员的积极性,发挥会的整体优势,为贵州经济社会建设服务。

(二)职责:

1.制定有关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计划、方案,推动协调有关方面的工作及搞好相关调研工作;

2.负责在民建中央和省委会的支边扶贫点做好智力支边、科教扶贫和各种不同形式的社会服务工作,加强与省内外及有关方面的联系,组织协调完成扶贫支边任务;

3.指导、加强各级组织的社会服务工作,总结、交流工作经验;

4.做好对会员中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联系和服务工作;

5.完成与本处室有关的文件、文稿的起草;

6.办理省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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