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五年(2008—2012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落实“十一五”规划、改革发展处于关键阶段和重要战略机遇期的五年,也是我省经济社会实现历史性跨越的关键五年。作为参政党的365即时比分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大、民建九大、中共贵州省第十次代表大会、民建省七大精神,在民建中央和中共贵州省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更好地履行参政党职能,努力开创全省民建工作的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贵州”做出新的贡献。
根据《中国民主建国会第九届中央委员会五年工作规划纲要》,结合贵州实际,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大精神,推进思想理论建设
(一)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大精神。中共十七大确定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方针政策,为全国人民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全省民建各级组织要把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并与贯彻落实民建九大、中共贵州省第十次代表大会、民建省七大精神结合起来。围绕把民建建设成为“讲政治、高素质、有作为的参政党”这一目标,开展“学习中共十七大,建设参政党”的学习实践活动。
(二)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题学习教育活动。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事业总格局中的参政党,要认真学习多党合作历史,总结多党合作经验,推进多党合作事业发展。要在总结和巩固深入开展政治交接学习教育活动成果的基础上,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题学习教育活动。有规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道路、理论体系的学习教育,着重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政党制度的学习教育。开展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毕节试验区成立20周年、安顺试验区成立20周年等活动。通过主题学习教育和实践活动,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增强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继承和发扬民建的优良传统,巩固多党合作的思想政治基础。
(三)搞好会员政治思想学习和教育。坚持民建省委中心学习组学习,建立健全各级组织学习制度,努力提高学习成效。深入了解会员思想动态,定期做好会员思想态势分析。充分利用互联网、会刊等信息交流平台,建立健全信息反馈机制,积极探索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做好会员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引导会员坚定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搞好民建成立65周年、民建贵州省委成立30周年纪念活动,结合其他重大纪念活动,在全省民建各级组织开展会章、会史和会的优良传统教育。
(四)加强参政党建设理论研究。按照会中央每年选定的重点课题,结合我省实际,深入开展研究,积极撰写参政党建设理论文章。充分发挥民建省委参政党建设及会史研究委员会的作用,培养党建理论研究人才,举办有关专题研讨会和考察活动,积极探索参政党建设理论的新成果。编写我省民建简史资料。
(五)加强对内对外宣传工作。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和谐贵州”,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广泛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目标出发,大力加强民建工作的对内对外宣传。充分利用会中央《民讯》和网站以及《365即时比分》、365即时比分网站、《365即时比分工作简报》等平台,加大会务工作信息的传递力度,努力提高会的新闻宣传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加强与新闻界的联系,努力搞好会外宣传。总结对内对外宣传工作经验,制定《民建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的意见》,健全宣传工作机制,增强民建凝聚力,扩大民建影响力。
二、发挥民建特色,提升参政议政水平
(六)积极履行参政议政职能,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建言献策。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促进发展作为履行参政党职能的第一要务,充分发挥本会密切联系经济界的特色和优势,围绕推进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抓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改善民生,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两大主题,有计划地就“统筹城乡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鼓励、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以及建设生态文明和资源环境保护、扶贫开发和石漠化治理、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深化收入分配制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就业、住房制度改革、灾后重建、职业教育、对外开放、“十二五”规划的制定等重大问题,有针对性、有重点地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参与国家民主法制建设,就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以及法律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积极参加政治协商。积极而有准备地参加中共党委、政府、政协等召开的民主协商会、征求意见会、座谈会等会议,充分发挥民建集体智慧和参政议政专家咨询组的作用,着眼于大局,着眼于贵州实际,提出有质量、高水平的意见和建议。
(八)进一步做好课题调研和反映社情民意工作。发挥群体优势和整体功能,进一步发挥我省民建各专门委员会、市(州)委员会、直属支部在参政议政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巩固和加强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增强调查研究的针对性、有效性。配合做好会中央的课题招标工作。做好每年对当地的经济形势分析,完成好“中共出题、党派调研”课题任务。努力调动地方组织的积极性,推动和规范调研成果征选工作。动员广大会员和基层组织积极反映社情民意,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拓宽信息来源,提高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质量和水平。贯彻落实好《民建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意见》。
(九)切实推进民主监督,不断提高合作共事能力。按照“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切实推进民主监督,不断提高合作共事能力,努力构建和谐政党关系,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要寓民主监督于政治协商、参政议政之中。通过推荐会员骨干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种特邀职务和到各级政府、司法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搞好合作共事,更好地履行民主监督职能。会员中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类特约人员和其他会员骨干要充分发挥民建的特色和优势,通过提出建议、议案、提案、发言、社情民意等形式,围绕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实施、国家重要方针政策的制定和贯彻执行、中共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及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的问题,适时向中共党委和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探索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增强民主监督的实效。
(十)建立和完善参政议政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健全与中共党委、政府、政协及有关部门的联系机制。进一步整合会内资源,协调各个方面力量,完善参政议政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民建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参政议政工作的意见》及《民建贵州省委参政议政工作成果奖励办法》。
三、加强组织建设,不断提高整体素质
(十一)做好组织发展工作。正确认识和把握加强基本队伍建设与提高整体素质的关系。坚持进步性和广泛性相统一,坚持“三个为主”、“注重质量、注意数量”的方针,做好组织发展工作。保持与发展本会密切联系经济界的特色和优势,努力建设好企业经营管理者和与经济界联系的专家学者所组成的两支基本队伍,同时做好吸收其他方面代表人士入会的工作,促进全会整体素质的提高。积极协助中共党委和政府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特别是非公有经济代表人士的工作。积极在有条件的中心城市(区)发展会员,大力加强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政府有关部门和事业单位的组织发展工作。组织发展总体上保持每年净增率为5%的发展速度。为推进我省民建组织发展工作程序更加规范化,制定《民建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组织发展工作的意见》。
(十二)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领导班子建设是民建自身建设的关键环节,要把巩固和发展政治交接成果作为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任务,努力建设团结民主、务实高效,能够经受各种困难和考验的坚强领导集体。各级领导班子要负起“接受中共领导、高举旗帜、服务大局、团结合作、教育引导”五个方面的政治责任,提高驾驭全局的能力;密切联系会员,自觉接受会员监督;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在我省民建各级领导班子和各级组织中倡导“政治坚定、维护会章,勤奋好学、学以致用,求真务实、作风正派,团结协作、和衷共济,以身作则、清正廉洁”的参政党政治风气,努力做到以好的班子带出好的队伍,以好的队伍创造好的业绩。
(十三)建立会内监督机制。维护、遵守《会章》,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会内监督条例,把握会内监督的基本原则、重点对象、主要内容和制度保障等;建立民建省委监督委员会,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会内监督体系。及时总结推进会内监督的经验和做法。
(十四)完善后备干部发现、培养、选拔、使用工作机制。加强对民建省委委员、市(州)委委员以及在政府、司法机关担任领导职务的会员和民建会员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约)人员的培养和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适时对省、市(州)委员会现有的后备干部队伍进行分析、筛选,不断补充新鲜血液,完善后备干部信息;为各级委员会2010-2012年的换届做好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和举荐工作,为我省民建各级组织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主动向中共党委推荐优秀会员人选担任各级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司法机关领导职务,以及向大专院校、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推荐领导人才。加强对会员骨干和会内机关干部的培养,为他们学习、交流、挂职锻炼创造条件。制定《民建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民建省委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机制。
(十五)做好培训工作。重点抓好领导班子成员和骨干会员的培训。通过组织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和会员骨干参加民建中央、中央社会主义学院、中共贵州省委及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统战部和省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等举办的各种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政治修养。办好民建省委新会员读书班,加深新会员对民建优良传统、多党合作理论及会章、会史的理解,增强会的凝聚力。积极推进会员骨干出外考察、培训工作。
(十六)加强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民建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坚持各级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联系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制度,加强对各级组织的领导。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以及会员情况的变化,加强基层支部支委班子的建设,加大基层委员会建设的力度。积极创造条件,在重点地区和有关企事业单位建立地方(基层)组织。以改进困难支部工作为重点,召开支部工作座谈会,交流经验,探索改进支部工作的方法和措施,帮助支部解决实际问题,努力丰富基层组织工作内容、创新活动形式,增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关心老会员,注意发挥他们对基层组织建设的作用。关心会员的工作和生活,倾听会员的意见,反映会员的合理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四、创新工作思路,努力做好服务社会工作
(十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好服务社会工作。遵循“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围绕中共党委的方针政策和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开展服务社会工作。制定《民建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搞好服务社会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各类帮扶项目的管理。
(十八)积极配合民建中央做好有关帮扶工作。配合做好民建中央在毕节地区和黔西南州两个试验区的帮扶工作。积极推进“思源工程”,设立民建贵州省委及有条件的各市(州)委的思源工程办公室,促进思源工程在我省相关工作的开展。
(十九)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联系点工作为重点,做好支边扶贫工作。创新服务社会工作思路,以智力帮扶为主、实力(项目)帮扶为辅,注重开发式扶贫,抓重点、抓质量、树形象。建立民建省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联系点;整合会内外资源和力量,在联系点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帮扶工作,并以此为基地推进民建省委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参政议政、干部培训、考察调研等方面工作。以点带面,做好省内其他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支边扶贫工作。
(二十)积极拓展服务社会工作领域,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鼓励和引导广大会员特别是企业家会员积极投身于各种扶贫和公益事业,做到广泛发动,凝聚力量,突出重点,提高效益。积极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努力为非公经济会员服务,大力促进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组织企业家会员参加民建中央举办的中国风险投资论坛、中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论坛、思源工程等活动,帮助企业家会员了解行业、区域发展战略和政策信息,提供交流考察、学习培训的机会,促进企业间的沟通与合作,使他们在西部大开发、区域经济合作等战略的实施中作出新贡献。充分利用会内优势资源,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就业和再就业等工作,提高劳动者素质。
五、加强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建立高素质机关公务员队伍
(二十一)加强制度建设。按照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的要求,健全和完善机关各项制度,进一步推动机关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效能化。贯彻落实好《民建贵州省委公文处理暂行办法》、《民建贵州省委请示、报告制度》等制度,健全机关各项会议制度和管理制度,提高办文、办事、办会工作效率。
(二十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加大机关干部的培训、挂职、交流力度;不断改善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关心年轻干部的成长进步。坚持会机关干部联络各基层支部制度,促进会机关与基层组织和会员的交流、沟通与合作。倡导勤奋敬业和廉洁高效的工作作风,调动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高素质公务员队伍。
(二十三)总结经验,切实加强各级组织机关建设。以加强机关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及提高机关干部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为重点,总结交流机关建设经验,加强我省民建各级组织机关建设。认真组织完成机关年度绩效目标管理任务。营造民主、团结、创新、敬业的机关文化,建设学习型和服务型机关,促进干部的全面发展和机关的和谐稳定。积极推进与兄弟党派机关及有关机关的交流与协作。
六、扩大交流与合作,积极开展联络工作
(二十四)努力为促进港澳繁荣稳定、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发挥积极作用。加强同港澳各界特别是经济界、工商界、教育界等专业人士的联系,邀请港澳会员会友来贵州考察访问,推动交流与合作。团结引导更多的社会力量支持贵州的经济社会发展。
(二十五)积极维护和促进两岸和平统一。围绕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主题,按照会中央关于加强同主张发展两岸关系的台湾各界人士的联络与交往、维护两岸和平稳定、促进祖国统一的思路,配合会中央做好与台湾世新大学等的合作交流。
(二十六)积极参与国际民间交流。配合会中央加强同国外工商界人士、华侨华人特别是新生代代表人士、海外留学人员的联系;拓展与海外贵州籍人士的联系。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交流与合作,介绍我国和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的成就,宣传我国的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推动中华文化特别是贵州多彩文化的传播,促进各国人民友好往来。积极鼓励和支持我省民建会员到国外(境外)进行友好交流。
七、切实采取措施,保障五年规划顺利实施
(二十七)因地制宜,切实贯彻落实五年工作规划纲要。全省民建各级组织和广大会员要以本工作规划纲要为指导,推进各项会务工作。各市(州)委员会要结合实际,制定本级组织五年工作规划实施纲要,并报民建省委备案。
(二十八)按年度实施工作规划纲要,加强监督检查。民建省委年度工作计划要以本工作规划纲要为指导;年终总结时,要对照纲要要求,总结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民建省委秘书长在主委会议的领导下,协调民建省委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负责适时对本工作规划纲要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保证民建省委五年工作规划纲要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