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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贵州省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和专门委员会暂行办法

民建贵州省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和专门委员会暂行办法

时间:2012-10-2 作者:民建省委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为加强民建贵州省委对各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和专门委员会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民建贵州省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工作责任制,更好地推动各项工作,根据《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和《民建贵州省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各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和专门委员会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加强民建贵州省委的参政议政能力建设,深入抓好各级组织建设,努力形成领导有力、责任明确、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联系工作机制,不断增强民建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   

(二)目标任务

1.分工负责,明确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全面推进各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和专门委员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参政议政工作。

2.定期走访所联系的市(州)委员会,积极参加所联系支部和专门委员会的活动,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帮助和指导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和专门委员会工作的进一步完善。

3.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基层工作动态,了解地方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所在地的民建省委委员,以及基层组织和专门委员会负责人的工作情况。

4.适时与当地(部门)中共党委(党组)和党委统战部门领导联系和沟通,受民建省委的委托就有关情况交换意见。

5.发现、推荐会内外人才。

二、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各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和专门委员会的分工原则和工作职责。

   (一)分工原则

根据民建省委领导班子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联系分工如下:

1.民建省委主任委员负责全面协调民建省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和专门委员会工作。

2.民建省委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原则上每人固定联系一个地方组织,联系一个省直属支部,联系一个专门委员会。

3.民建省委机关相关处室干部作为联络员(专门委员会秘书长),协助民建省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有关的具体工作。

(二)工作职责

1.民建省委主任委员职责:负责全面协调民建省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和专门委员会,是联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提出指导性的意见,主持研究决定联系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2.民建省委副主任委员、秘书长职责:代表省委会负责指导所联系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和专门委员会的相关工作,是联系工作的直接责任人。了解分析所联系的组织和专门委员会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参政议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适时提出建议,帮助解决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及时向领导班子提出决策建议。加强与当地中共党委的联系与沟通。

3.联络员职责(专门委员会秘书长):负责协助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和专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及时掌握联系工作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建设性意见。

4. 民建省委机关处室职责:各处室要为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和专门委员会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并做好服务。

5.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和专门委员会职责:所联系的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和专门委员会要主动与领导班子成员沟通,汇报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及参政议政等情况,并及时提供必要的服务。

    三、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各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和专门委员会的联系方式

(一)民建省委主任委员全面协调、督促检查工作。

经常到各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和专门委员会调查研究,参加有关活动。定期召开会议,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对联系各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和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汇报,集体研究决定联系工作的重要问题,督促完成联系工作中的各项任务。年中进行半年检查,年底进行全面总结。把该联系工作作为考核干部的一项内容。

(二)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联系工作。
     1.
及时将中共中央、中共贵州省委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民建中央、民建省委的指示精神传达到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和专门委员会。

 2.联系地方组织工作。每年去地方组织实地考察调研12次,每年参加1次该地方组织的全委会议。通过深入实地考察调研,具体指导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协助解决问题。

3.联系支部的工作。每年参加支部活动不少于2次,探讨支部调研课题,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支部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4.联系专门委员会工作。每年参加所联系专委会的全体会议12次,参加主任会议不得少于1次,指导协调所联系专委会的工作。

  ()联络员(专委会秘书长)要认真负责履行自己的职责。

1. 随同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所联系的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和专门委员会活动,并做好相关的服务工作。

2.协助领导班子成员和专门委员会主任组织召开专门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主任会议及活动。

3.将所联系的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和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会员信息变更情况,汇总上报民建省委,并编写相关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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